遏制“舌尖上的挥霍”②| “接待也是生产力”,上点高档菜、喝点酒也是为了单位工作?

信息来源: 中国纪检监察报|发布时间: 2026-08-04 15:28 | 字号:       | 分享:

本期看点

  公款姓公,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。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,明目张胆的公款吃喝歪风得到有力遏制,但隐形变异问题仍潜滋暗长、禁而未绝。对党员干部而言,公款吃喝绝不是“多添几双筷子、多摆几个碗”的小事,而是带电的纪律“高压线”。现实中,一些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认识模糊,在吃喝问题上放松约束:有的认为宴请是他人组织的,自己只是去吃个饭,没有大问题;有的认为只要是为了给单位争项目、跑资金,在公务接待中上点高档酒菜无可厚非;还有的认为只要有正式公函,接待范围就可以灵活放宽。


  《中国纪检监察报》“明纪释法”专栏聚焦公款吃喝领域常见的三类情形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相关规定,结合典型案例,明晰公款吃喝的纪律红线,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厉行节约之弦,自觉抵制“舌尖上的挥霍”。




情形②



“接待也是生产力”,上点高档菜、喝点酒也是为了单位工作?


工作有没有成效,靠的是实绩,而不是接待的高档菜肴和酒水。打着“为单位争利益”的旗号超标准接待,纪律红线所不容。



工作成效拼实绩 清茶淡饭树新风
纪法标尺


  《条例》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,违反接待管理规定,超标准、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情节较重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。


  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,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,不得提供香烟,不上酒。


典型案例


  某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林某,多次批准该局违规公务接待,其间不仅提供高档菜肴和香烟,还饮用高档酒水,超标准支出共计3.6万余元。事后,林某安排他人虚构接待事项在单位报销。最终,林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;违规提供和接受超标准接待的其他相关责任人员,分别受到党纪处分和批评教育,并均被责令按份额退赔费用。


条分缕析


  “没把公款揣腰包,不过是接待时上点好菜、喝点酒,算啥大错?”现实中,少数党员干部把接待规格与重视程度划等号,认为只要为单位“争利益”,超标了也情有可原。纪律对此绝不容忍。《条例》第一百一十六条明确,只要违反接待管理规定,“超标准接待”或“借机大吃大喝”,就构成违纪。任何人都不能以公务之名,行铺张浪费之实。


一、别拿“工作需要”当“挡箭牌”:接待须守底线,超标就是违纪


  《条例》规制“超标准接待”,就是要给公务饭桌立规矩。衡量工作餐合不合规,看的不是有没有“促进感情”“拿下项目”,而是标准是否合规。在铁的纪律面前,“推动工作”不能成为逾越接待标准、大吃大喝的借口,更不能把“争取支持”作为铺张浪费、挥霍公款的幌子。


  本案中,林某打着公务接待旗号,提供高档菜肴和烟酒,挥霍公款共计3.6万余元。所谓“为了工作”,不过是其慷公家之慨的“遮羞布”,掩盖不了违规超标的实质。


二、划定“超标”硬杠杠:高档菜不上桌,工作餐不备烟酒


  根据相关规定,超标准接待主要指在迎送、出行、用餐及住宿等方面超出标准。而在少数党员干部最易“搞变通”的餐桌上,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划出了清晰的“硬杠杠”:公务接待中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,不得提供香烟,不上酒。要注意,这里的“不上酒”是没有弹性的铁律,不是指“只能喝便宜酒”,也不是指“控制数量少喝点”,而是明令禁止提供任何酒水。外事接待等需经特殊审批的事项,则按照对应管理规定执行,但仍须坚持厉行节约,严禁超标准、铺张浪费。接待可以热情周到,但不能靠高档菜肴和烟酒体现“诚意”,更不能以地方习俗、活跃气氛等为由变通执行。


  本案中,林某在公务接待中屡踩禁区违规上高档菜肴和烟酒,事后又虚构事项掩盖支出、错上加错,受到严肃处理实属必然。


三、厘清“双向追责”明细账:主客各负其责,超标坚决退赔

  《条例》明确,对违规接待实行“双向追责”。其中,“直接责任者”既包括接待方,也包括被接待方。这意味着,这场违纪接待里主客双方谁也推脱不了干系。作为接待方,违规安排高档菜肴、烟酒或超标报销,决策者和经办人难辞其咎;作为被接待方,若明知超标仍以“客随主便”为由欣然落座、借机大吃大喝,同样要承担纪律责任。本案中,林某作为接待方决策者被严肃问责;其他违规提供和接受超标准接待的人员,也根据具体行为和责任大小分别受到相应处理,主客双方均未逃脱纪律惩处。


  此外,追究党纪责任的同时还要算清“经济账”。违规吃喝不能“一吃了之”,超标费用绝不能让公款兜底。本案相关人员均被责令按份额退赔费用,清晰表明:谁违规享受了“排场”,谁就要自掏腰包为“糊涂账”买单。




#廉洁提醒#

  公务接待“接”的是清风,“待”的是公事,工作餐绝不能变味成“享乐餐”,所谓“为单位争利益”更不能成为逾规越矩的“免责牌”。与其在接待规格上挖空心思“搞变通”,不如在干事创业上扑下身子拼实绩。真正过硬的工作关系,绝对经得起“高档菜不上桌、烟酒不沾边”的纪律规矩检验。